2011年2月22日下午,陕西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副省长景俊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统战部部长、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徐自立做工作报告;会议传达了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情况。
景俊海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结合民族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和运行机制;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的支持力度,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各市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抓好《宗教事务条例》、《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把宗教事务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大力发挥宗教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大局。景俊海希望全省民族宗教战线的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徐自立在工作报告中全面总结了2009年的工作,分析了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了全省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发展创新;扎实推动民族工作,实现新发展;稳步推动宗教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大力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省政府副秘书长姚超英参加了会议,省民委各委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各市、杨凌区民委、民宗局主任、局长,宗教工作40个重点县(市、区)和单设民宗局的县(区)民宗局长,省民委(宗教局)处以上干部13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