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西藏全区文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一五”期间,西藏全面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抢救工程,加强文物调查和档案建设,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明显。“十一五”期间国家安排资金5.7亿元实施西藏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目前自治区已下达资金约4.34亿元,完成投资约3.84亿元。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旦增朗杰说,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共有22个子项目,包括扎什伦布寺等在内的15个重点保护工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办公处等7个反映历朝、历代中央政府行使主权、治理西藏等内容的革命文物和重要历史文物的保护项目。目前,拉萨大昭寺、小昭寺和科迦寺、哲蚌寺措钦大殿等文物建筑维修工程已顺利竣工并通过了初验。日喀则扎什伦布寺、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乃东寺等保护维修工程在建项目进展顺利。阿里古格王国遗址保护工程去年于12月开工。同时,2006年至2009年,自治区安排资金5500多万元,对日喀则平措林寺等19处险情突出的文物单位实施了抢救性维修保护工程。
旦增朗杰说,“十一五”期间,西藏共调查、登录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点204处,并有31处革命文物和45处重要历史文物已经列为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自治区安排资金1800多万元,对以山南乃东克松村第一党支部旧址等9处“红色遗迹”为代表的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实施保护工程,昌都解放委员会办公旧址等7项保护维修工程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
旦增朗杰说,根据自治区和国家文物局的部署,“十一五”期间,西藏始终坚持把文物安全作为自身工作的首要任务,层层落实年度文物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文物安全岗位职责;加大文物安全的经费投入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对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西藏博物馆等重点单位的技防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建立了以人防为主、技防物防相结合的文物安全机制。自治区文物局筹措700余万元用于加强基层文物单位的安、消防工程建设,大幅提高了基层文物单位的自救能力。组织开展了贝叶经调查保护工作,目前已完成调查、整理、登录、编目及影印工作。先后对拉萨、林芝、昌都、山南、日喀则等地的127处文物单位的5200余件文物进行了登记建档工作,目前已完成5100多件馆藏文物的电子档案制作工作。(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