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2日,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民宗局获悉,为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病有所医”的问题,岳塘区在全市率先为宗教教职人员购买了医保,这是继岳塘区解决困难宗教教职人员低保后的又一新举措。
宗教教职人员在团结教育信教群众、维护宗教和睦、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使宗教教职人员“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社会保障,不断改善民生之举,也是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体现。
岳塘区民宗局对区内宗教教职人员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区内共有宗教教职人员23人。长期以来,宗教教职人员收入微薄,食宿虽有保障,但医疗问题却是这部分人的心病,而且变得越来越突出。针对这种情况,岳塘区民宗局积极筹措资金,为全区23名宗教教职人员购买了医保,受到区内宗教教职人员的热烈欢迎。(文: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