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9日上午,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山佛教协会召开五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普陀山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意见》。接着,普陀山佛协在普济寺召开由全山执事参加的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动员大会。道慈会长就认定工作的意义目的、规章依据、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作了动员讲话。
浙江省民宗委宗教一处负责人到会并作讲话,要求普陀山佛协根据国家宗教局电视电话会议和15号文件精神,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备案工作,实现宗教队伍管理制度化、网络化、系统化。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全面核查清理教职人员队伍;建立教职人员档案数据库;进一步掌握宗教工作规章,健全队伍,把握好对象、程序、申报材料和区分真假的标准,加强队伍的纯洁性。
市民宗局副局长袁德新对认定工作做了具体指导和部署。要求在全山各寺院在本月15日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全山僧众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和《中国佛教协会章程》、《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等法规和规章,以及《普陀山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意见》,明确认定工作的目标、要求、条件和程序,在12月底完成认定工作。